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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接著說:「先講講妳的感情問題,您與現任男友分手的原因,是因為他的父母不喜歡您…」

「我只是與他倆的兒子談戀愛,我的性格舉止關他們屁事!…我從外到內的一切他們都不順眼…(下刪二萬字)」

老掉牙的一幕,無言。

「您無須刻意改變自己,做回自己的人最幸福;再者,性格不是話改就改的。」我說。

「那麼,我的真命天子在那裡?內地?還是香港?」滿面通紅的Emma問我。

「您的未來老公是個香港人,他是個內向的書呆子,與您相比,比妳懂得交際及人情世故…一個軟一個硬,與您將會互相學習、互相補足、互相欣賞…45歲後更會夫妻檔合資創業。」我答道。

「何時找到工作?」

「無須心急,農曆八月就有工作出現。」

愛一個人,其所有優點缺點都應該照單全收。扭曲自己去討好其他人,今天或許可以,那麼明天呢?明年呢?十年之後呢?

可以話改就改的,根本就算不上是性格了。

(為尊重相關人士私隱,案例中名字純屬虛構。)

愛,到底是什麼?

為了維繫一段感情,就必須討好情人、甚至其家人?就必須扭曲自己?

2003年任職某間4a’s廣告公司期間,認識了客戶服務部的同事Emma - 這個案例的女主角。

Emma性格爽朗,話頭醒尾,表裡合一無機心,辦事能力又高,所以獲得公司賞識,邀請調職至上海辦事處。自此一直平步青雲,平均每一至兩年就升一級,未到30,已經可以說是有名有利了。

三個月前Emma來找我算大批。

「去年(2010年)在客戶介紹之下認識了Joe,上海富二代,其父是上市公司高層,獨生子自小生活無憂。」Emma對我說。

「但妳今年(2011年) 感情會出問題,很大機會分手,他亦不會是妳的未來丈夫…同時今年事業亦會觸礁,有被裁的可能。」我答道。

「都發生了,我回來香港,就是要忘記他,亦想在港找份工作…既失業又失戀,我都算是雙失剩女了。」Emma說。

隨著內地廣告從業員水平日漸提高,市場對香港人材需求日漸下降,廣告公司就是這樣的現實。

命理案例:「妳的男友父母不喜歡妳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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